5.1 一般安全要求


5.1.1 训练前,应组织受训者进行不少于半小时的热身运动。
5.1.2 组训者应根据受训者个体情况,合理控制训练强度。
5.1.3 训练过程中,组训者应对容易造成损伤的环节进行实时监控与提醒。
5.1.4 训练后应组织受训者进行恢复性活动。
5.1.5 餐后一小时内不宜进行训练;剧烈运动后不宜立即坐地休息和立即洗浴,半小时内不宜进食。

目录导航